山西发展第三方支付业务研究报告》(全文

2020-05-28 点击: 深度解读

  (一)第三方支付业务定义

  从狭义上讲,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通过这个平台实现资金在不同支付机构账户或银行账户间的划拨和转移。

  从广义上讲,第三方支付在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这一定义让第三方支付不仅仅是互联网支付,而是成为一个集线上、线下于一体,提供移动支付、电话支付、预付卡支付于一体的综合支付服务工具。

  (二)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历程

  从监管角度看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发展,以2010年央行颁发《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为分界点,经历了从发展到牌照准入、有序管理的阶段。

  在央行对第三方支付进行监管之前,首信易支付、支付宝、财付通等主要与电商平台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已经相继成立并运行,他们主要服务于自身的电商平台,在后台为电商平台上的用户提供支付。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兴起,传统领域需要电子支付的场景越来越多,第三方支付机构不断向传统行业渗透,拓展支付结算市场,开始出现了不依托于电商平台的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他们主要为行业提供支付服务和支付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如银联、快钱、汇付天下、拉卡拉等,但此时的第三方支付业务同时面临着监管缺失,业务不规范、不透明,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2010年9月,央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公布实施,开始担负起对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监管职责。根据央行,从2011年9月开始,非金融机构如果没有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将被继续从事支付业务。从此以后,第三方支付业务了正规的受监管的有序发展之,拥有准入牌照成为开展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必要条件。

  (三)第三方支付业务优势

  第三方支付从本质而言,是一种新型的支付手段和方式,通过这种新型的模式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支付有机结合,是对传统银行支付模式的创新和融合。它具有以下优势:

  一是方便快捷。第三方支付通过与众多银行及央行等支付渠道的连接,方便了商户交易资金支付,简化了操作流程,提高了支付效率。

  二是安全可靠。第三方支付所特有的支付相对于传统的资金划拨方式,可以对交易双方的交易过程进行详细记录,相对有效地保障货物质量、交易诚信、资金安全等,形成对交易双方的约束和监督,有助于大商品交易平台或电商平台交易的真实性和支付的可靠性,提高交易透明度。

  三是创新。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一个的可拓展的平台,它可以通过将交易信息、支付信息、物流信息有效整合,开发基于平台综合信息的企业授信、供应链融资、客户信用体系建设等增值服务,为平台上的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四)指导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的相关制度办法

  从国家层面看,目前第三方支付业务主要由央行进行监管,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主要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管理。表一是目前我国规范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的主要制度文件。

  第三方支付业务在国家正式规范和监管后,获得快速发展。一些地方也出台了推进本地区第三方支付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比较早的是上海。上海市金融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四部门于2011年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本市第三方支付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从重要性、组织保障、政策措施等方面为上海市第三方支付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有助于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此外,宁波市也出台了支持本地第三方支付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二、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现状

  (一)国内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现状

  从支付牌照发放情况看,自2011年5月26日央行向国内27家第三方支付企业颁发了首批支付业务许可证开始,截至2014年7月15日央行已陆续发放了8批,共有269家企业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从支付业务交易规模看,2013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53729.8亿元,同比增长46.8%,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12197.4亿元,同比增速达707%,整体市场持续高速增长,第三方支付在整体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

  从支付交易结构看,2013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结构中网络购物依然占据最大份额,为35.2%;其次是航空客票,占13.2%;而在互联网金融元年爆发的基金申购市场则一跃成为第三大细分市场,占比为10.5%,其余传统领域市场占比均有不同程度缩小。

  综合来看,目前,国内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支付机构数量众多,质量参差不齐;二是拥有支付牌照的企业数量及业务发展集中于几个发达地区;三是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是第三方支付的主要类别;四是支付宝、财付通、银联等少数支付机构支付业务量垄断多数市场份额,支付机构发展不平衡;五是未来支付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支付机构兼并重组将时有发生。

  (二)山西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情况

  在央行累计发放的八批269个牌照中,山西共有四家企业获得支付牌照。具体企业名称、业务范围等见表二:

  从表二可以看出,山西目前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第三方支付企业数量少。全国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269家企业中,注册地在和上海的各有54家,合计占比40%,广东、江苏、浙江分别有23家、16家和15家,山西只有4家,占比1.5%,在绝对数量上较少。

  二是第三方支付企业业务范围局限。根据央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方支付企业可以申请在全国范围业务从事支付业务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支付业务,山西获得支付牌照的四家企业服务范围均为山西省内,业务辐射范围较窄。

  三是第三方支付企业业务类型单一。根据央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三类,其中网络支付又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山西目前四家获得牌照的支付机构还没有一家具有网络支付牌照。

  四是第三方支付未能形成产业规模,还仅局限于单个企业发展。与北上广等发达地区相比,山西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仍处于企业零星发展阶段,还未形成产业规模和带动作用,也缺乏市场领军企业,众多省内的电商市场资源未被开发,省外拥有互联网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已经开始为部分省内电子商务平台和大商品电子交易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三、山西发展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必要性分析

  目前山西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相对落后,发展第三方支付业务具有必要性。

  (一)从层面看山西有必要发展第三方支付业务

  一是有利于推动山西普惠金融的发展。普惠金融体系的基本含义是能够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而互联网金融被称为普惠金融的“小苹果”,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已经成为继银行支付系统之外的一个重要支付渠道,发展山西第三方支付业务将有助于构建更加、全面、快捷的支付体系,形成对银行支付的有效补充,提升支付效率和资金流转速度,有助于让普通参与到互联网支付结算的过程中,享受互联网支付的便捷,有助于以支付业务为突破口,推进山西从能源大省向能源金融大省转型发展,将山西建设成为区域化的金融服务中心,辐射周边省份。

  二是有利于助推产业转型发展。2014年3月份,山西省出台了《山西省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设定了到2015年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万亿元以上,并从资金、税收、人才、注册、用地等多方面出台了推动电子商务业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措施。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是战略新兴产业与现代流通方式的重要内容,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有效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规模庞大的电子商务交易急需有完善的支付服务提供支撑,山西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将为国内众多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市场机遇。通过发展山西本地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业务,一方面将优先抢占山西电子商务这一新兴战略产业发展对支付结算的市场需求,为电商企业提供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的基础支付服务,另一方面,还将通过整合各类交易、物流、支付数据,开发基于大数据的金融产品,为电商平台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融资渠道和综合服务能力,为指导产业发展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分析,更为重要的是将会带来大量的资金沉淀,服务于本省经济发展。此外,将第三方支付服务应用于其它产业发展领域,还将改变传统产业的发展模式,以支付服务的创新推动山西更多非煤产业(如特色工农业产品交易、文化旅游产品交易、公共交通事业、房屋交易、产权交易、公共资源交易等)电子化交易的创新发展。

  三是有利于弥补互联网支付的空白。目前,国内269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中,拥有互联网支付业务牌照的企业保守估计已有80多家。随着国家监管措施的出台,该领域市场竞争将十分激烈,在支付宝、财付通等几家支付公司垄断支付市场的情况下,其他已获得支付牌照但业务发展不好的企业必须尽快明确业务方向,寻找服务对象,增强服务实力,以在竞争中取胜。如果山西在今后没有一家有规模有实力的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企业,丰富的市场交易资源及各类平台资源最终将被省外其他第三方支付企业占领,且客户的交易粘性(即支付使用习惯)一旦形成,将较难迁移和改变。

  四是有利于形成资金聚集效应。通过山西本地支付企业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将交易双方的资金沉淀在山西,一方面促进本地税收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将形成巨大的资金聚集效应,为山西本地引入更多外部资金,便于山西本地金融机构投放更多信贷资源服务山西产业和企业发展。

  (二)从企业层面看山西有必要发展第三方支付业务

  一是拓展了支付渠道,提升了支付效率。第三方支付企业通过整合银行网关接口和各种通道资源,通过利用银联、人行通等支付通道为企业开辟了除银行之外的更加快捷、方便的支付新通道,节约了企业的资金支付时间,提升了支付效率。

  二是保障了资金安全,增进了交易互信。第三方支付平台具有功能,它通过与银行合作对买卖资金进行存管和监管。企业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资金结算,将促使交易双方进一步增进互信,将有助于促进企业在的电子交易平台上安全可靠地开展交易,提升交易效率,拓展销售渠道,加快资金回转,保障资金安全,解决传统企业交易间买卖双方不信任,资金交易风险大等问题。

  三是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化的综合支付服务,助推企业提升竞争力。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为企业所在行业量身定制支付解决方案,在提供基础支付服务的前提下,整合资金流、信息流、物流和商流,提供基于产业链的增值服务,如资金归集、供应链融资等服务,有助于满足各类型企业的支付及资金管理需求,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帮助各类中小微企业降低融资门槛,助推企业发展。

  四是有利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资金支持。如何加大金融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拓展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是山西各级面临的重要问题。互联网金融中的P2P网络贷款平台成为目前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相对传统金融机构,其融资可得性强,资金成本相对较低,是发展普惠金融的有力通道,但这些平台目前的发展面临着资金监管不力、跑现象时有发生,其作用并未很好的发挥。如有基于第三方支付安全、可靠的资金监管,将会降低网贷平台投资人的风险预期,激发庞大的民间资金活力,通过P2P网贷平台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三)从个人层面看山西有必要发展第三方支付业务

  第三方支付将会为普通个人带来普惠金融的切实体验。省内自己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应用于各种支付场景,一方面将为个人生活提供本地化的支付服务,提升交易的便捷性。另一方面将有助于满足广大居民特色化的支付服务需求,调动普通居民参与各类交易的积极性,如参与大商品市场交易、缴纳各类公共事业费用、参与P2P网贷平台交易等,从而方便个人投资创业,有效拉动内需、刺激消费,活跃市场。

  综上所述,山西发展以互联网支付为主的第三方支付业务具有必要性,对、企业及个人而言都是推动发展、分担风险、实现共赢局面的重要举措。

  四、山西发展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制约因素及措施

  山西发展第三方支付业务具有必要性,但长时间以来,山西省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缓慢,目前还没有一家以互联网支付为主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其中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不足。从客观方面来说,一是处于内陆地区,政策及信息资源缺乏;二是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专业人才缺乏;三是互联网金融技术公司缺乏。从主观方面来看,主要是观念认识不新,创新意识不足。

  尽管山西在信息、资源、市场等第三方支付产业发展基础方面不可与北上广深同日而语,但经过以上分析,山西需要统筹各种市场资源,创造条件发展第三方支付产业。

  (一)要更新观念,深入规划研究。

  省内相关经济发展部门、互联网产业促进会、电子商务产业协会等要进一步深刻认识互联网金融的趋势和力量,可以联合成立专门组织,重视对第三方支付为主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研究,注重对第三方支付产业发展的宏观规划和微观项目研究,注重对发达地区第三方支付发展的经验研究和山西省情研究,注重从监管部门获得相关信息,全面深入布局山西第三方支付产业发展格局。

  (二)要以目前省内已成熟开展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的大商品交易市场为抓手,积极鼓励申请互联网支付牌照,培育本土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支付服务的龙头支付公司。

  目前,“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是山西省也是国内唯一一家冠以“中国”字样的煤炭大商品交易市场。作为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中心煤炭电子交易是对传统煤炭购销模式、结算方式的创新和变革,更加体现了煤炭交易的公开、公平和,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拥有交易商注册数量最多、交易额和交易量均最大的煤炭现货电子交易市场。在支付结算方面,交易中心拥有运行稳定、安全可靠、功能完善的支付结算系统,并且与多家银行在系统对接、金融服务等方面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从2012年2月23日煤炭现货交易启动运营至今,交易中心已为买卖双方交易商安全高效地提供了货款结算服务,已发展成为目前国内货款结算额最大的煤炭现货电子交易市场。该中心在大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支付结算业务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条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鼓励并重点扶持交易中心成立第三方支付结算公司,申请全国互联网支付业务牌照。一方面可以实现该中心自身支付与交易业务的分离,更好地规避交易风险,提升支付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可以促进其通过系统优化、服务提升,逐步拓展省内外其他交易市场及电商平台,开展跨市场支付结算服务,逐步将其打造成为立足山西、服务全国、世界的支付结算服务公司,带动山西第三方支付业务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三)要在资金、税收减免、人才引入等方面加大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和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要在资金方面,对申报开展互联网支付业务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用于平台的建设和发展。二要提供税收、房租等优惠条件,对第三方支付企业入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优先提供办公场所,并给予减免租金、税收等优惠条件。三要出台人才引进相关措施,可以依托于成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或者省内大商品交易市场、电子商务平台吸引人才,对于这些机构引入的高级管理人才、优秀技术人才优先享受人才引入的优惠政策等。

  (四)要鼓励省内相关交易市场、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结算,拓展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行业应用领域,并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宣传推广,打造品牌。

  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壮大的关键在于有丰富的交易资源和广泛的市场需求,因此,需要在政策支持方面为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拓展市场,寻找客户。一要鼓励省内其他大商品交易市场如“山西大商品交易中心”、“山西大农产品有限公司”及“酒仙网”、“贡天下特产网”等一些优秀的电子商务企业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开展支付结算业务,提升支付的安全性和支付效率;二要鼓励行政事业缴费,水、电、煤、气、暖等公共事业缴费,公共资源交易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支付,打造社会化的公共支付平台,强化资金监管,提高透明度;三要鼓励股权转让、产权交易、二手车、二手房等交易市场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资金监管服务,不断拓展第三方支付的服务范围;四要鼓励省内小额贷款平台、国有、保险等机构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推动第三方支付机构公信力的提升,充分发挥第三方资金监管、信息聚集的优势,配套开发相关金融产品,促进小额贷款平台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以上分析是对山西发展第三方支付业务的认识。开展第三方支付业务是提升山西金融服务水平的需要,是推动山西金融创新的需要,是发展山西普惠金融的需要,更是通过金融发展助推山西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第三方支付将会提升支付效率,拓宽支付手段,将使资金安全更有保障,交易双方更加互信。通过的有力推动,利用目前市场上已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实际运行经验,山西鼓励具备支付条件的企业向监管机构申请开展第三方支付业务,培育本省拥有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能为山西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具有一定必要性和可行性。(来源:《山西经济日报》;文/王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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